机构信息
包头市昆区福寿康老年公寓

包头市昆区福寿康老年公寓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老年公寓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边墙壕新村

网址:--

电话:0472-3319762

床位:100张

收费:1000元/月起

待认领
机构简介

包头市昆区福寿康老年公寓于2014年10月,经包头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业务范围:老年人的收养、医疗娱乐;社区及周边村镇老年人的护理、康复。

位于包头市昆区昆北街道办事处边墙壕村新村三组,傲北上城西边。所处地域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果林环绕,鸟语花香,净化空气纯度为城区的5倍,负氧离子含量为城区的150倍,空气相对湿度为65%,夏季平均气温比市区低3—5度,是一个颐养天年的理想场所。

养老院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二千多平方米,现有床位100张,房间45间,配套设施齐全。

一层有26间客房,6间服务用房,其中接待室2间,办公室、会议室、库房洗衣房5间,有床位40张,每间房32平米,房间宽敞明亮。每个房间有独立卫生间,能洗澡。 一层设有书画室,多功能厅,有投影仪,可放电影,设备齐全先进,有图书阅览室、茶艺、健身房、老年瑜伽等,使老人在互动互爱的同时享受到和谐共荣,愉悦心情的目的,提升老人的快乐指数。

二层有19间客房,有床位60张,每间房32平米,房间宽敞明亮每个房间有独立卫生间,能洗澡,1间库房。二层还有200多平米的阳台,供客人休闲用,可观山,赏月,夏天设茶座,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感。冬天老人还能在这里晒晒太阳。 食堂操作间有50平米,荤素菜品分开制作互不影响,200平米的餐厅可以容纳100人同时进餐。

服务内容

日常护理:

室内保洁:每天有护理员打扫室内卫生,整理抽屉、衣柜、床头柜等;

代订代购:代订牛奶、车票、报纸、刊物、杂志;

定期保洁:春秋冬每两周洗涤被套、床单、枕套一次,夏为每周一次;

洗头发、理发、中药泡脚;

刮胡子、洗澡、热水泡脚;

剪指甲、消毒毛巾、消毒水杯、消毒便器等、中药泡脚;

更换内衣、更换床单、被罩等物品、热水泡脚;

整理老人衣柜、清毒擦洗轮椅、中药泡脚;

查看老人服药及喂水、喂饭等情况、热水泡脚;

查看卧床老人的皮肤护理情况、预防褥疮的发生、检查老人下周的口服药物、热水泡脚。

24小时全天候值班,

个性护理:根据护理级别不同提供对应级别的服务,给卧床老人提供24小时监督,定时喂药喂饭;辅助轮椅的老人享受护理员接送餐厅用餐,

收费项目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首先声明: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入院

1. 申请者应当持本人和送养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本院,由本院健康咨询师对入住者进行初步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估。

2. 入住本院前必须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一个月)体检证明,申请者可以在包头市各大医院进行体检(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B超等),凡体检结果达到院方标准者可以入住本院,对体检未达本院标准者本院有权拒绝其入住;

3. 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确定具体入住的房间后与本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本院交付入住押金,该押金在正常入住期限届满办理离院手续时将全部无息返还,同时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交付首次入住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方可入住本院;

4. 入住者须有监护人(单位)的经济担保(担保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法人单位)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监护人(单位)应当持有效证件到场和入住者一同与本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5. 入住者的监护人(单位),应当与本院保持联系,若该人联系方式有变应当及时通知本院,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本院可以及时通知,因监护人(单位)地址不清,电话不明而导致院方与其联系中断,延迟时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的监护人(单位)承担责任;

6. 入住者在选定房屋之后,未经本院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房间、留他人住宿或私自转让(转租);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留宿的,必须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院方进行安排;

7. 本院为入住者提供屋内必备家具和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用品,但应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本院同意私自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8. 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电器入住本院,如确实需要应向院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9. 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遵守本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人员,寻衅闹事,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本院有权强行要求其限期退院;

10. 本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按照明确的收费标准收费,但入住者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

11. 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单位)自行承担;

12. 入住期间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入住者请假回家的,在离院前应当在管家处对离院的时间、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能离院;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入住人离院后在院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属自己负责;

13. 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押金凭证。

机构相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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