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开办养老院所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1,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2,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3,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4,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5,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法律依据:《敬老院管理暂行法》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5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1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分之1。 第十2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3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4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5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开办养老院所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



2、开办养老院所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

开办养老院大概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1,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2,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3,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4,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5,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 办养老院需要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敬老院管理暂行法》第3章,院务管: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5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1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分之1。 第十2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3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4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5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1,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2,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3,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4,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5,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法律依据:《敬老院管理暂行法》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5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1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分之1。 第十2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3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4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5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敬老院服务内容是什么?



4、敬老院服务内容是什么?

敬老院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供养人员要求的膳食。

2、提供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0用钱,应有季节适用的服装。1般每年应提供给供养人员至少添置冬秋装或春夏装各1套。

3、适合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冷暖设备,确保安全舒适。

4、为供养人员提供基本诊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供养人员应给予护理照料。

5、供养人员去世后,在15天内将其基本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并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村(居)委会应做好供养人员旁系亲属工作,从简料理后事。入住流程

1、咨询参观:有家属陪同,考察敬老院硬件软件建设,设施、服务、伙食、收费等详细情况。

2、受理入住申请:院方同意即可。

3、调查访问: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老人家属的口碑。

4、入住评估:即老人试住感受。

5、入住申请:向院方申请入住,同时提交身体检查报告单。

6、预定床位:向院方提前预定养老床位。

7、签订入住协议:甲乙双方协议,由家属签字。

8、缴纳入住费用:生活物品自带,交付少许押金,以后养老服务费用按月缴纳。

9、开始入住。1

0、正式入住。

办养老院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



5、办养老院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1,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2,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3,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4,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5,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法律依据:《敬老院管理暂行法》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5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1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分之1。 第十2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3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4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5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6、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1,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2,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3,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4,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5,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法律依据:《敬老院管理暂行法》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5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1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分之1。 第十2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3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4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5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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