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性价比高、服务好?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性价比高、服务好?

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性价比高、服务好?



1、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性价比高、服务好?

青岛市南颐和老年公寓是集养老、护理、医疗为1体的综合性养老院。医养结合,楼上养老,楼下看病。常年接收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是青岛十佳养老院 青岛4星级养老院。位于市南区费县路105号,成立于2005年,有床位299张,有单人间、双人间、3人间、多人间(均带卫生间),房间按星级宾馆要求设计,有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并设置电梯、24小时呼叫系统、无障碍扶手和防滑地板等,设施设备齐全。

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性价比高、服务好?



2、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性价比高、服务好?

青岛市南颐和老年公寓是集养老、护理、医疗为1体的综合性养老院。医养结合,楼上养老,楼下看病。常年接收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是青岛十佳养老院 青岛4星级养老院。位于市南区费县路105号,成立于2005年,有床位299张,有单人间、双人间、3人间、多人间(均带卫生间),房间按星级宾馆要求设计,有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并设置电梯、24小时呼叫系统、无障碍扶手和防滑地板等,设施设备齐全。

家里有位8十多的老人,想住养老院,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比较好啊。



3、家里有位8十多的老人,想住养老院,请问青岛哪家养老院比较好啊。

青岛部分养老院信息如下:

1、青岛真豪福敬老会所青岛真豪福养老会所,位于美丽的青岛沙子口湾,崂山路32号,沙子口湾旁边。交通方便。毗邻海军401医院。地理位置卓越。公寓有100个养老床位,是崂山区最大、设施最先进、配套最完备的养老机构。2014年5月试运转。

2、青岛金大地博爱养老院青岛金大地博爱养老院,是1所经青岛市城阳区民政局批准建立,集养、护、医、康、4位1体的“医养结合”模式综合养老机构,接收生活自理、半失能及失能老人。养老院坐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王沙路1319号。东依崂山山脉、西接城阳新区、北近即墨、南通李沧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远离繁闹城区,环境安静、空气清新。

3、新泰康老年护理院青岛新泰康老年护理院隶属于青岛新泰康医疗养老集团,是1所集医疗、护理、养老、康复、临终关怀为1体的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护理院位于青岛黑龙江中路773号,坐拥黑龙江路及青银高速两大交通枢纽,地处丹山脚下青岛十梅庵风景区侧,所在地区空气质量环评全市第1。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是休闲、养老、疗养的理想之所。

4、青岛中康颐养护理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香江路729号,是青岛重点的民生工程。该项目采用“民办公助”模式,是由黄岛区政府主导,青岛瑞源集团投资建设,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中康国际运营管理的非营利性公益养老机构。作为青岛市首家规模最大、功能最全、非营利性、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5、青岛新永安老年护理院青岛新永安养老院按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老年医院、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多重标准和功能建设。集居住、饮食、护理、医疗、急救、康复、保健、学习、娱乐、临终关怀为1体,是1所青岛市民政局下属的高水平、高质量、高起点,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大型老年福利机构。以上是青岛部分养老院的信息简介,摘自养老信息网,仅供您参考使用。寻找合适的养老机构,还需亲自实地考察了解。

青岛有照顾老年痴呆病人的养老院吗?



4、青岛有照顾老年痴呆病人的养老院吗?

青岛有1些专门照顾老年痴呆病人的养老院,提供个性化的照护服务和专业的医护管理。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鹤城家园、康青阁、安宁苑等养老机构,它们均为老年痴呆病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护理服务和健康管理。在这些养老院,老年痴呆病人可以得到专业医护人员的关注和照顾,同时也可以参加各种适合自己的活动,丰富自己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青岛养老院服务怎么样



5、青岛养老院服务怎么样

青岛是国家医养结合的试点城市,养老院服务非常好,青岛市医保也有大量的政策支持,失能老人住有医疗专护资质的医院或养老院,可享受医疗专护政策报销。

青岛社区养老服务站怎么申请



6、青岛社区养老服务站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政府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 办理流程:

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十1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