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父母去养老院就是不孝吗?全国有哪些比较值得信赖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送父母去养老院就是不孝吗?



1、送父母去养老院就是不孝吗?

个人认为送父母去养老院不是不孝。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中年人必须努力工作,才能让父母和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可现在多数老人不愿跟孩子1起住,而子女又没有时间照顾老人,所以只能将老人送进养老院。有些老人年事已高,已经失去了自理能力,甚至出现屎尿失禁的现象,而养老院有看护人员照顾老人,其实是不错的选择。还有些年迈的老人,已经失去了老伴的陪伴,所以晚年生活只能独自1个人过,如果留他独自在家,老人内心会十分孤独。针对这种情况,倒不如送老人去养老院,那里有很多年龄相同的老人,可能父母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平时跟其他老人1起下下棋、聊聊天,也能调节1下枯燥的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养老机构的健全和完善,老人进养老机构养老,已经成为1种趋势。把老人送进养老机构不是不孝的表现,反而是为老人考虑的1种孝道。我们不应当将其斥之为不孝,而应该正确地认识、慢慢地接受这种方式。毕竟,孝顺是要让老人快乐,舒心,真正的孝顺,不是挂在嘴边、不是旁人眼中,而是要尊重老人的意愿,选择1种真正合适老人且老人也愿意的生活方式。扩展资料选择养老院的注意事项:

1、看医疗保健服务 人到晚年,或多或少都有些疾病或存在突发疾病的可能,所以选择养老院1定要看该养老院是否设有医务室,配设有专职医生,备有足够的医疗设备和物资。养老院是否具备在院内或就近及时诊疗老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

2、护理照料服务 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查看护理人员的护理经验,是否具有上级主管部分颁发的从业资格。要求能够按照合理的时间间隔,为老人提供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床单被套、衣服等起居照顾服务。

3、心理和社会交往服务 既然是颐养的场所,丰富的娱乐社交活动就必不可少,所以需要看养老院是否给老人提供这样的空间和平台,比如:兴趣小组、活动团体等,这些条件都有利于孤寡老人情感上的交流,给老人带去心理上的慰藉。

4、膳食服务 是否设有单独的老人食堂,能够根据老人喜好以及医疗、保健上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食谱。是否考虑到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是否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俗。具体考察当中,可询问并查看该养老院以往的食谱,看其是否符合老人要求,有无整体计划。

5、环境设施 考察该养老机构是否有供老人进行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的专用场地,有符合老人身心特征及需要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用品、设施、设备,比如:健身房、图书与电脑、棋牌室等。

全国有哪些比较值得信赖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2、全国有哪些比较值得信赖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目前来说,大多数地区都是当地的相关部门联合社区去做的,但是由于责任分工不明确,其实做的并不好。相比之下、北京唯士孚旗下的微步足到网倒是很不错的,大多数12线城市都有,个人感觉的话比较适合那些在外地的子女,可以方便的为父母定制养老计划。而且花费也要比别的便宜不少、。

青岛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1次性养老补助金发放条件是什么?



3、青岛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1次性养老补助金发放条件是什么?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第2十3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1)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1次性养老补助;(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4)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1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1项规定的渠道列支。第2十4条 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1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1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附:对单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1次性养老补助的,职工可以要求企业的主管部门协调企业解决,也可以要求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1次性养老补助。扩展资料:《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于2003年6月12日经市十3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青岛市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于2017年12月13日经市第十6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第3章 奖励优待与社会保障第十9条 实行晚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7日护理假。增加的婚假、产假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连续使用,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晚婚晚育的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第2十条 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凭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享受规定的假期,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2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只生1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2)已有两个子女,其中1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3)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第2十2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应当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1)独生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1个子女的;(2)独生子女死亡后,收养了1个子女,未再生育的。第2十5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制定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办法。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优惠。第2十6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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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岛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1次性养老补助金发放条件是什么?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第2十3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1)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1次性养老补助;(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4)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1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1项规定的渠道列支。第2十4条 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1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1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附:对单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1次性养老补助的,职工可以要求企业的主管部门协调企业解决,也可以要求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1次性养老补助。扩展资料:《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于2003年6月12日经市十3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青岛市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于2017年12月13日经市第十6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第3章 奖励优待与社会保障第十9条 实行晚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7日护理假。增加的婚假、产假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连续使用,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晚婚晚育的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第2十条 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凭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享受规定的假期,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2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只生1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2)已有两个子女,其中1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3)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第2十2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应当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1)独生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1个子女的;(2)独生子女死亡后,收养了1个子女,未再生育的。第2十5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制定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办法。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优惠。第2十6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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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1次性养老补助金发放条件是什么?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第2十3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1)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1次性养老补助;(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4)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1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1项规定的渠道列支。第2十4条 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1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1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附:对单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1次性养老补助的,职工可以要求企业的主管部门协调企业解决,也可以要求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1次性养老补助。扩展资料:《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于2003年6月12日经市十3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青岛市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于2017年12月13日经市第十6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第3章 奖励优待与社会保障第十9条 实行晚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7日护理假。增加的婚假、产假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连续使用,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晚婚晚育的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第2十条 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凭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享受规定的假期,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2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只生1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2)已有两个子女,其中1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3)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第2十2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应当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1)独生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1个子女的;(2)独生子女死亡后,收养了1个子女,未再生育的。第2十5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制定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办法。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优惠。第2十6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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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国有哪些比较值得信赖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目前来说,大多数地区都是当地的相关部门联合社区去做的,但是由于责任分工不明确,其实做的并不好。相比之下、北京唯士孚旗下的微步足到网倒是很不错的,大多数12线城市都有,个人感觉的话比较适合那些在外地的子女,可以方便的为父母定制养老计划。而且花费也要比别的便宜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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