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哪几个部分组成,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3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1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2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3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适用于各类企业于职工,标准基本统1,费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3方面共同负担社会统筹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每个职工都有1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统筹费的1部分,1并计入个人账户,不管职工到哪里工作,只要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额计发放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

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1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2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2十1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2十2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B本题考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



4、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

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 (1)托养、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管理、保健康复、家庭护理等健康服务;   (3)关怀探访、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务;   (4)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文化服务;   (5)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法律咨询等其他服务。

1、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服务1般是3无”老人。2016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3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超过老龄化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开始对养老福利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

2、居家养老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铅备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弯激大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和难点是办好老年食堂。社区老年食堂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便的场所,是居家养老的重点工程。想要建立老年食堂,首先得具备硬件条件,随后是1系列的费用开销,这个开销很难达到收支平衡。因此办好老年食堂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对居家养老机构应加强政策引导。许多居家养老机构把“量血压”、“刮痧”、“推拿”、“推销保健产品”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业,不创办老年食堂。这实质上已经偏离了居家养老的主业,陷入“伪居家养老”的怪圈。为此,应从政策上引导居家养老机埋竖构,把创办老年食堂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业,舍弃“伪居家养老”。

3、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的,服务对象只限于较小的范围:“3无”老人等,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1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对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法律依据 《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十4条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托养、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管理、保健康复、家庭护理等健康服务;   (3)关怀探访、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务;   (4)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文化服务;   (5)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法律咨询等其他服务。 第十8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定期探访等工作,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提供相应援助。倡导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乡村医生、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发挥专业特长,为农村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护理指导。



5、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镇职工

法律客观: 人社部发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3种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流动就业人口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将得到解决。《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1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2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在适用范围方面,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3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1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需要注意的是,《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所指的衔接转换主要针对3种情况:职保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新农保或城居保转为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互转。在转换条件方面,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人社部表示,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在缴费年限方面,转出职保缴费年限可累加《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戚老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人社部表示,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手仔判平差异很大,1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在重复参保方面,重复参保缴费要退还本人《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1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暂行办法》规定毕改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

法律客观: 人社部发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3种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流动就业人口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将得到解决。《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1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2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在适用范围方面,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3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1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需要注意的是,《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所指的衔接转换主要针对3种情况:职保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新农保或城居保转为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互转。在转换条件方面,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人社部表示,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在缴费年限方面,转出职保缴费年限可累加《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戚老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人社部表示,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手仔判平差异很大,1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在重复参保方面,重复参保缴费要退还本人《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1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暂行办法》规定毕改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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