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1、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日间托养、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购等生活照料服务; (二)健康体检、医疗康复、保健指导、健康教育等医疗护理服务; (三)关怀访视、生活陪伴、情绪疏导、临终关怀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其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背景是什么

1、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日趋严重。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汹涌而来的白发浪潮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尚未形成完善体系的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2、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我国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政府财政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来全面发展以机构养老为主的老年人福利事业。

3、养老服务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家庭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强化和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居家养老服务原则是什么

1、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2、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

4、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2、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1、要符合条件 想要开一家小型家庭养老院申办人需要符合开办条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申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保证证件是真实有效的。

2、充足的启动资金 申办人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规模和资金链支撑,小型家庭养老院的床位也数会根据各地的实际要求而变化,因此开小型家庭养老院需要满足当地的床位需求。

3、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小型家庭养老院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主要是包括规章制度、租赁合同、证件等等,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始筹建养老院了。

4、组建服务团队 创业者还需要组建自己的养老服务团队,包括护工、保洁、前台、管理人员等等,方便对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提供相关的服务,从而让老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5、办理相关证件 开养老院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健康证,在领取营业执照的30天内,需到当地的主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以及银行开户手续。

6、丰富的业余生活 养老院还需要有丰富的业余生活,因为对老年人来说,他们常常会感到孤独,因此养老院要为他们创造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这样他们才不会感到孤单。 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什么手续 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第十九条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将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协调工作,民政部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社区医务室、护理站设立和运营工作,国家医保局负责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全国老龄办负责老年人照顾服务指导工作。地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造条件。

什么是9073养老服务体系

3、什么是9073养老服务体系

国家”9073“工程:90%身体状况比较好的,愿意和子女在一起的老年人,采取以家庭为基础的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3%的老年人通过机构养老予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的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扩展资料:养老服务体系基本要求:

1、完整性:老年期时间跨度大,从60岁到百岁以上,需要经过“低龄老年期(60-74岁)”、“老年期(75-89岁)”和“长寿期(90岁及以上)”。完整性要求该体系能覆盖所有老年人群,并能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多样性:是指同一种养老需求,可以有多种多样服务方式可供选择,以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条件选择养老服务方式。

3、持续性:照顾长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完善的体系应当为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不同经济状况和不同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照料服务。

4、实效性:完善的体系应能破解养老照料的难题,减轻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为长者提供舒适的环境,高品质生活。

5、经济性: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政府的责任,需要投入。如何构建既经济又有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政府统筹规划。政府既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又不能大包大揽,应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基于上述要求,政府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服务体系。

上次看到说支持养老服务消费,这是不是意味着养老“周边”是可以大力发展的?

4、上次看到说支持养老服务消费,这是不是意味着养老“周边”是可以大力发展的?

是的呢,22年12月国家中央经济会议支持养老服务消费,养老服务人才缺口比较大,养老服务是值得去尝试的行业,康养课程维稳,养老照护等都是不错的方向,荷兰国际管家学院有相关课程,有兴趣可以报名学习一下。

如何申请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5、如何申请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1.本人申请 老年人本人或家属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居家养老服 务援助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审批表,属市级以上 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的、低保对象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初审 社区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可采取 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 人应予配合。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援助的对象进行资格评估, 签署评估意见后报区民政主管部门。 4.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居家老人进行审批。 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政府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 (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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