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北京)服务功能配置--养老概念之,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北京)服务功能配置--养老概念之



1、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北京)服务功能配置--养老概念之

(1)利用驿站现有设施和资源,为社区内空巢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实施专业照护。 (2)针对有特殊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开展短期全托,短期全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 (3)积极主动为有特殊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以及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内容。 (4)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接送需要日间照料的居家老人。 (5)对于需长期托养的老年人,统1推介转送到附近的养老机构(照料中心)接受全托服务。 (1)响应老年人通过互联网、物。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2、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1条 为了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第3条 居家养老服务应当以居住在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自愿选择、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老年人提供社区老年餐桌、定点餐饮、自助型餐饮配送、开放单位食堂等用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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