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中央财政下拨22.2亿元资金支持健康及养老等服务业发展

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1、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比如天津对个人开养老院的按人头给于800到2万的补贴,具体有当地民政局负责,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 扩展资料:补助条件 除满足养老机构(不含护理型)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助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DB 37/T 2721-2015)、《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2)医疗功能完善。单独建设的老年养护院、护理院,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医疗科室,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养老机构中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养护院和分支医疗机构的,应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审批,分支医疗机构应达到《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规定的医疗条件。(3)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4)配备一定数量的护理人员。参考资料: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百度百科 。

中央财政下拨22.2亿元资金支持健康及养老等服务业发展

2、中央财政下拨22.2亿元资金支持健康及养老等服务业发展

近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将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纳入了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并下拨22.2亿元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民生商贸服务业、市场监管、市场监测等公益性服务业发展。   下一步,将围绕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设施建设,并鼓励地方以项目规划为平台,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相关资金统筹,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创新发展模式,选择部分省份或市县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医疗、养老、家政、健身、旅游等各种服务业深度融合和互动发展。三是创新支持方式,在重点支持公办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鼓励地方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养老、健康等服务业投入。

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3、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比如天津对个人开养老院的按人头给于800到2万的补贴,具体有当地民政局负责,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 扩展资料:补助条件 除满足养老机构(不含护理型)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助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DB 37/T 2721-2015)、《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2)医疗功能完善。单独建设的老年养护院、护理院,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医疗科室,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养老机构中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养护院和分支医疗机构的,应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审批,分支医疗机构应达到《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规定的医疗条件。(3)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4)配备一定数量的护理人员。参考资料: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百度百科 。

财政如何支持高成长服务业发展

4、财政如何支持高成长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各地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财税扶持工具,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     江苏: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   随着江苏省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江苏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和扶持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江苏省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是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及其下设联合办公室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做了部分调整;二是将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及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列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象;三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扶持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适度安排项目补贴和奖励,试点有偿资助方式等;四是引导资金项目按地区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根据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标及近年来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市、县(市)、省直单位项目申报个数,其中县(市)级项目个数须占到一定比例;五是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制度,力求项目评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青岛: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在居家养老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原来的市内四区扩大到全市城乡。对本市半失能和失能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45小时和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场所、人员、设施、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补,通过行业培育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社区养老方面。将社区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奖励调整为按照服务量和服务效果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着力提高社区养老的服务质量和吸引力。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为老服务,对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规模化休闲娱乐、送餐助餐、康复照料等服务给予适当奖补。   在机构养老方面。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将政府和社会力量以建设、租赁等形式兴建养老机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张床位最高1.2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同时,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失能老人每月300元,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水平,从而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另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财政补贴的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重庆:力推养老服务业助老年人“体面养老”   一是建设施。2009年以来投入5.7亿元,改造市级福利机构,建成1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629所农村敬老院、45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376所,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2张。   二是提标准。在全国率先统一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并建立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去年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月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415元、270元。   三是育队伍。每年安排专项实施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和敬老院长轮训,已有3000余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资格。去年安排专项850万元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是扶民办。从去年起,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按床位分别给予每张4000元、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去年发放建设补贴资金1485.6万元。   浙江杭州:财政助推广告园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 杭州被列为国家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在2012-2014年期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广告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广告园区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市局重点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等方面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广告产业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广告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监管。   二是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申报试点项目13项,项目计划总投资3.89亿元,实际已投资1.48亿元,申请中央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项目内容涉及园区形象策划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   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杭州市财政局已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力求运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加快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   安徽蚌埠:三项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财政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八项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资金2.9亿元,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推进湖上升明月、花鼓灯嘉年华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财政贴息、补费、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2012年支持66户企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出口订单等质押贷款3.8亿元,有力解决了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顺利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市1465户企业按时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经统计,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后11-12月份缴纳新的增值税1020万元,总体税负下降33%。抢抓蚌埠成为国家级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有利机遇,争取到中央财政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会同商务部门日前确定了10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枣庄: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   枣庄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努力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2012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7%,用于“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媒体宣传、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投放等相关费用,叫响“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公园”等旅游名片。安排文化产业示范园和运河文化培训基地建设等2亿元,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动漫设计、影视制作等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二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财政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下达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00万元,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85万元,对23家区(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的21.7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安排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500万元,帮助降低业务风险,调动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和贷款积极性。拨付银行业发展贡献奖励300万元。   三是引导服务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按GDP的万分之一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2年,引导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利用这项资金,对微山湖古镇建设等22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扶持,银海医药物流、国际机床市场、服务外包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凸显,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43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2013年,市级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7%。   四是鼓励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鼓励资源型企业向服务业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生产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给予认真落实兑现。   五是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建设,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万元,扶持农家店、捷利尔肥业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抓住上级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工程的机遇,争取到3年的政策享受期,每年可获补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放心粮油粮品示范店”创建。市级财政对全市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完善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广东广州:“营改增”试点促进部分现代服务业细化分工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拓宽了试点纳税人的市场发展空间。服务承受方可取得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打通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全市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达4.87万户,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降低了负担,“营改增”后有效促进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物流辅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是有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外包发展。购买试点范围内的外包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服务外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即在试点后扩大了信息系统、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领域的购买外包服务。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营改增”试点服务主要集中在鉴证咨询、广告和信息技术行业,其进项税额分别占“营改增”进项税额33%、35%和18%。   三是促进企业分工细化。随着试点改革深入,预计2013年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将达6,500万元。“营改增”将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之间更为广泛的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   浙江天台:倾力支持服务业发展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县财政每年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50万元,并决定今后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重点用于兑现服务业政策并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2012年向上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二是突出重点培育。突出现代物流运输业、金融业、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业,着力提升企业规模档次、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大型连锁超市、购物中心等服务行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2年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被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对新设立或新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在项目审核、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引进国家鼓励类发展,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是优化扶持环境。简化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事项,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鼓励支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发挥服务、监督、协调的桥梁作用。加强各类服务业人才,尤其是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浙江乐清:“四大建设”助推服务业跨越发展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持续发展,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3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要求逐年予以增加。   一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温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建的温州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投资额3%的补助。   二是支持服务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对新进驻、新设立,正常运行满2年且成效明显的省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科技研发机构、检测机构、行业服务认证机构等公共创新平台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公共检验检测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取得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互认的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   三是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首次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以上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10万元、4万元。对制定联盟标准并有效实施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专利有效期内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转化为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建设。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广告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新疆石河子市: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区内外的资金、品牌、技术、人才向服务业集聚,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近日,石河子市出台了《石河子市发展服务业优惠政策(试行)》。根据该优惠政策,来石投资的金融业、总部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服务业、会展业、酒店及餐饮业、旅游业、服务外包业等都将获益。   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实行更大的财税优惠,加大税收反哺力度,根据服务行业不同、投资规模的不同,从经营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用部分,按照不同年限每年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对创建评定为不同等级的企业,市财政还将根据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根据规定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建设面积标准并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给予返还收费50%的优惠。实行更加灵活的土地使用政策,最大限度地为发展服务业提供建设用地保障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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