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余杭政府对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有什么优惠政策

杭州将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



1、杭州将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

观点地产网讯: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专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征求意见稿》总共24条,内容覆盖教育、房产、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在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间格局当中,明确重点推进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

2、增加“9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给: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3、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制定特定区域的差异化购房措施。

4、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户籍无房家庭。

5、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以下为关于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专项计划原文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适应城市新型空间格局,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更好满足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特制定如下计划:

1、建立市域新型教育共同体,全面提升美好教育水平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根据人口流入和住宅区新(改)建需要,持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等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2 周岁以上托班。稳妥推进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建设试点。2.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全面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跨区域跨层级的名校集团化办学,鼓励市属优质高中与桐庐、淳安、建德3县(市)高中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创新市、区合作共建优质高中办学机制,继续推进市直属优质普通高中到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5区建设分校,建成后市和区按 1:1 比例招生,确保每个“星城”都有名校资源覆盖。3.引导优秀教师赴“9大星城”任职任教。对赴“9大星城”任职任教且达到1定年限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定高级教师职称时不占派出学校高级职称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并在支教时间、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以及工资福利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健全区县(市)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探索市域跨区县(市)支援“揭榜”制,支持优秀骨干教师在受援学校组建名师工作室,帮助“9大星城”学校打造优秀教师团队。4.推进双向等额招生。坚持“管理不变、招生1体”原则,逐步扩大市属优质普通高中与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等5区优质普通高中双向等额招生规模,稳步推进十区高中招生1体化。

2、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高水平推进健康杭州建设5.科学布局高水平医院。建立市域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优化调整省属、市属医院布局,在云城、良渚、亚运村、空港等区块谋划新(改)建国际医院或3级甲等规模综合性医院,确保每个“星城”都有1所3级甲等规模综合性医院。建设国家癌症中心早筛早诊早治南方基地。6.探索建立城市医院集团。依托市属医院和区县(市)级医院成立市区县(市)1体的医院集团,在核心城区成立市街1体的医院集团,逐步推进人、财、物统筹管理,打造紧密型医联体。全面提升医共体发展水平,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级,探索市级医院医生到基层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到市级医院开设全科门诊等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有序分级诊疗,实现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7.建立医务人员基层任职激励机制。改革完善现有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制度,将市级医院医生赴“9大星城”交流达到1定期限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并在薪酬待遇方面予以适当激励。市级医院医生在“9大星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累计满 5 年的,岗位聘任可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限制。

3、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间格局8.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探索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模式,适时制订出台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指导意见,坚持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按照自愿有偿、成熟1个实施1个的原则,在符合城市总规和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允许改造区块适当调整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日照间距和绿地率及公建配比等技术标准,“拆改结合”增加的住宅面积可以出售,在基本建设流程中开辟老旧小区“拆改结合”的绿色通道。9.增加“9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给。新增规划和供应居住用地指标向“9大星城”倾斜,探索多元化土地出让模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在保障城市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前提下,适度提高重点功能区、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 600 米范围以内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强度。10.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选择湘湖·3江汇未来城市先行实践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职住平衡”试点,优先保障户籍和工作在本区域的居民购房需求。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制定特定区域的差异化购房措施。11.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重点在“9大星城”布局,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户籍无房家庭。12.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完善支持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在不改变用地性质条件下利用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产业园区周边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探索在“9大星城”的特定区域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4、构建市域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保标准1体化13.完善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市域统筹机制。建立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机制,适时调整参保人员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标准,逐步推进桐庐、淳安、建德基础养老金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区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1%,2025 年实现市域基础养老金统1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全省领先。全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14.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市域统筹机制。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均等化,逐步实现低保标准、低边认定标准、低边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标准、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市域统1,稳步提升低保低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水平,实行低边家庭参照低保家庭享受有关教育、医疗等援助政策。

5、扩大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快形成高水平均衡化的养老体系15.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和队伍建设。改革公办养老机构体制,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提高核心城区养老机构水平,在每个“星城”合理布局不少于 1 家以护理型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通过撤并或新建区域性福利院、敬老院,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养老机构结合护理职业能力和入职年限等情况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16.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加快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盘活闲置场地资源优先用于新(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化推进居家生活照料、巡诊、康复护理、送餐助餐、助浴、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全面推广“时间银行”,探索建立“养老顾问”机制,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服务场所,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和捐助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完善的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17.加快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推动嵌入式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址或相邻设置,支持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紧密型合作,对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诊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在绩效工资方案中予以倾斜,探索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培育 100 个康养联合体。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效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6、高质量发展文旅事业,提升体育健身服务水平18.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杭州音乐厅、杭州博物馆、杭州美术馆、中国印学博物馆、杭州文化艺术国际交流中心建设,鼓励优质文化资源向“9大星城”拓展,建成社区文化家园 800 家以上、杭州书房 100 个以上,每年举办“星城”巡展巡演,支持举办“星城”特展。19.举办品牌特色文旅活动。支持“9大星城”打造“1城1品牌”文旅节庆活动,推动动漫节、西博会、文博会、茶博会、杭州奇妙夜、良渚文化周、南宋文化节、大运河文化节、钱塘江文化节等文旅品牌活动在“9大星城”联动举办,合作推出杭州3大世界遗产体验游、“3江3湖”串联游、富春山居图实景游,在“9大星城”培育更多的网红打卡地,共塑“吴越经典、江南绝色”文化旅游品牌。20.推进重大公共体育设施市域全覆盖。以亚运筹办为契机,制定实施《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攻坚行动计划》,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高水平建成亚运场馆,新建余杭专业足球场,推进老旧大型体育场馆改造提升,实现区级体育中心或体育公园、“1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区县(市)全覆盖,力争到 2023 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实现突破性增长。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实现健身中心镇(街)全覆盖、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村(社区)全覆盖。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进绿地,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地下室以及城市空闲用地等空间建设体育设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深化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100%向社会开放。

7、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落地见效21.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照“9大星城”公共服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单位,督促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需要迭代更新。建立健全农村村(社区)共享优质公共服务机制,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实现“6个有”功能,即有卫生健康诊疗点、有文体活动中心、有老年助餐服务点、有便民服务点、有公共汽车站、有退役军人服务站。22.强化公共服务的资金和人才保障。加强市、区县(市)1盘棋联动,创新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合力支持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流转池”,推进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跨学段、跨学校、跨区域、跨层级统筹调剂。深化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23.建立差异化落户政策体系。严格执行核心城区落户限制政策。“9大星城”分类执行控制、适度放开和鼓励落户的政策,完善“政策性落户 人才入户 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体系,实行支持区域重点产业(企业)发展的差异化落户政策,对“星城”内的龙头企业人才落户降低条件、增加名额,引导核心城区过度密集区块人口向“星城”疏解、城市新流入人口向“星城”集聚。24.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建立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指数,推进成果智享多跨场景重大改革,集成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救助、住房、文体等功能,推进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惠及全市人民。

余杭政府对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有什么优惠政策



2、余杭政府对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有什么优惠政策

余杭政府对医养结合的养老院优惠政策参考《关于推进余杭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业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8号)、《杭州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做好杭州市医养结合及护理型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卫计发〔2017〕6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7〕9号)、《余杭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余养老〔2017〕1号)等文件精神,以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2017年,在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有效融合。全区7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的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捷服务通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老年人8万以上。推动建设1所护理型养老机构。40%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合作关系或提供派驻服务。   到2020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医养结合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70%以上与家庭医生签约并纳入健康管理。实现每百名老人有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张。9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的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普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稳妥的协议合作关系或提供派驻服务;镇(街道)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普遍能提供康复服务。   

2、主要工作   (1)提升居家医疗养老服务能力   以各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为载体,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提升居家医疗养老服务能力。   1.优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为支撑,重点为自愿签约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进行规范化的随访管理,依托信息化服务平台动态记录和掌握老年人的体检、诊疗、健康状况等信息,实现区域范围内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实时共享、动态管理。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老年人与社区责任医生建立契约服务关系,主要解决签约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等个性化居家医疗服务,做好签约老人的健康管家,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非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3方保险、居民自费等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   3.鼓励基层机构间开展合作。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在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立医疗服务点(医疗服务相关设施由照料中心负责配备),明确服务项目、方式、责任与义务等事项,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合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可按照《余杭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余养老〔2017〕1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4.支持开展居家老人长期生活照护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居民自费等多种方式进行,为老年人群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可以以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开展日托型医养护1体化服务;以各类养老、护理机构为主体,开设日间床位,在机构内开展机构型医养护1体化服务。   (2)深化机构医疗养老服务融合   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支持医疗机构与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合作联系,定期提供上门诊疗、健康咨询、康复指导等服务;支持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或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1.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已经卫计行政部门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如符合养老机构标准的,可积极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认定后增挂养老机构牌子,开展相关医养结合工作。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求开(增)设康复、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等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床位转为专门收治失能、半失能及失智老年人的医疗康复护理床位。   2.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学护理等服务。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服务能力弱的医养结合机构,应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便利。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可按照《余杭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余养老〔2017〕1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3.支持机构联建推进医养融合。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点规划,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建设上应尽可能邻近或联合建设,以方便老年人同时接受养老和医疗服务。   (3)推进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   护理型养老机构是指建设床位为集体居住、以护理为主、配备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医疗和护理能力,主要收住因失能需要进行医疗和生活护理的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申请认定为护理型养老机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1:1.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立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卫计部门备案许可的,内设的医疗机构由养老机构自行设置。2.在取得人社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养老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由医疗机构参照“家庭病床”的模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申请认定为护理型养老机构需在医疗机构内部指定区域(病区或床位)设立养老机构,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认定护理型养老机构的申请由民政部门统1受理,民政会同卫计部门联合审核作出认定意见。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具体认定要求、运行管理办法以及扶持政策需以市级民政和卫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4)落实医疗机构老年优待政策   进1步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在挂号、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随访等服务;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老年人提供预约门诊、预约检查、优先建立家庭病床等服务。   

3、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管理。   要充分认识医养结合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重大民生问题。建立卫生计生、民政、财政、人社、发改等多部门组成的医养结合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职责,要把医养结合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同。   卫计、民政、财政、人社、发改等部门应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对暂不具备条件,但老年人医疗需求迫切的养老机构,民政、卫计部门要帮助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实现对接。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加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力度。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病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时在同等条件基础上增加20分。发改部门要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3)注重专业,强化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护理型养老机构配备医生、护士的资格认定、执业许可、晋升晋职、科研继教等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政策、同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 。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