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法律分析:基本要求: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应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考核。服务流程应诚信、安全、有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尊重老年人,保护隐私,对有可能暴露老年人隐私的服务应有遮挡,提供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制定老年人意外伤害的紧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法律依据: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1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第2条 本建设标准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1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第3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建设标准所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1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第4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第5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第6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其建设用地应纳入城市规划。第7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充分利用其他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统1规划,合理布局,并充分体现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西城888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2条本建设标准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1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3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所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1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 第4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5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第2十8条。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4、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5、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回答 您好!我是职场达人捏沙成石!2十多年职场工作经验,很高兴为您解答!本建设标准共分5章,包括:总则、建设内容及项目构成、建设规模及面积指标、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由民政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后,进1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发布。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第2条 本建设标准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1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第3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建设标准所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1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第4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第5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第6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其建设用地应纳入城市规划。第7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充分利用其他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统1规划,。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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