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重庆合川一次缴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多少钱呢?

重庆永川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1、重庆永川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党的十7大、十7届3中全会和市委3届4次全委会议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本原则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2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3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2、目标任务2009年,选择在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9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巫山县、酉阳县开展试点,到2012年覆盖全部区县(自治县)。

3、参保范围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2)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3)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1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4、基金筹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缴费。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时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居民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2.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1次性趸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1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1按60个月计算。(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3)政府补贴。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政府对缴费补贴的资金,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为:主城区由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80%;贫困区县(自治县)由市级承担70%、区县级承担30%;其他区县由市级和区县级各承担50%。(4)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5、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1)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2)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3)参保人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1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4)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养老金待遇 (1)领取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本地区开展试点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缴费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本地区开展试点时,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1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2)养老金标准。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按缴费补贴分担比例承担。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执行)。本地区开展试点时,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发放。(3)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4)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5)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1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6)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7、基金管理(1)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2)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人力社保(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8、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1)参保人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开展居民养老保险的,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2.跨省(区、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账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9、新老制度衔接已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人员,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未达到60周岁人员,原则上将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或个人账户余额划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对不愿合并的,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或个人账户余额1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2)已达到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且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划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老农保养老金与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合并计发。对不愿合并计发的,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1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十、组织领导(1)市政府成立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试点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加强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正常开展的人员、设备、工作经费和网络信息化建设需要,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全市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等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市社会保险局负责具体经办和日常业务管理。区县(自治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区县(自治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和日常业务管理。(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乡镇(街道)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承办具体业务。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十

1、其他(1)2009年试点的区县(自治县),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年龄界定统1为2009年8月31日。(2)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64号)同时停止执行。2○○9年9月1日。

重庆合川1次缴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多少钱呢?



2、重庆合川1次缴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多少钱呢?

各地的是不1样的,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3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重庆主城区老年化严重的区



3、重庆主城区老年化严重的区

渝北区 渝北区,重庆市辖区,属重庆主城区、重庆大都市区,地处重庆市西北部。东邻长寿区、南与江北区毗邻,同巴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隔江相望,西连北碚区、合川区,北接4川省广安市华蓥市、邻水县,总面积1452.03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10月,渝北区下辖19个街道、11个镇。2021年,渝北区常住人口220.58万人,户籍总人口152.20万人。 渝北区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无偿献血先进市、全国质量强区示范城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高速路占地农转非后,怎么办40·50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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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万年路169号什么时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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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阅相关资料得知2022年底到2023初动工,是重庆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 渝北区,重庆市辖区,属重庆主城区、重庆大都市区,地处重庆市西北部。东邻长寿区、南与江北区毗邻,同巴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隔江相望,西连北碚区、合川区,北接4川省广安市华蓥市、邻水县,总面积1452.03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10月,渝北区下辖19个街道、11个镇。 2021年,渝北区常住人口220.58万人,户籍总人口152.20万人。 渝北区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无偿献血先进市 、全国质量强区示范城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2021年,渝北区地区生产总值2235.61亿元,比上年增长8.5%。按产业分,第1产业增加值31.16亿元,第2产业增加值765.16亿元;第3产业增加值1439.29亿元,3次产业结构比为1.4:34.2:64.4。

请问在珠海买的社保可以转回重庆合川吗



6、请问在珠海买的社保可以转回重庆合川吗

社保是能办转移手续的,具体的转移流程如下: 第1步:准备相关材料 1) 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 2) 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 个人身份证 第2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3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1) 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1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2) 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 问工作人员,填1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第4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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