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文鑫网上资料库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3]20号)、《南京市居家养老补贴办法》(宁民福〔2013〕225号,宁财社〔2013〕772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同级政府的各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进行监管,不断提高经费管理的透明度及其使用效益。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居家信息呼叫服务管理、居家照护服务管理、奖惩措施等。 第二章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第四条 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促进行业发展,承担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培训、评估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以《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宁民规〔2013〕7号)的文件规定标准为基本依据,自身提供的个性化服务项目应当明确服务标准。各项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和价格应当在该组织固定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上门服务时应当向服务对象出示相关服务项目的标准和价格。 第六条 服务组织未公示服务标准和价格或上门服务时未向服务对象出示的,服务对象可以拒付服务费用。 第七条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办法等,对由其转介的服务质量和后果负责,并定期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抽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文鑫网上资料库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3]20号)、《南京市居家养老补贴办法》(宁民福〔2013〕225号,宁财社〔2013〕772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同级政府的各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进行监管,不断提高经费管理的透明度及其使用效益。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居家信息呼叫服务管理、居家照护服务管理、奖惩措施等。 第二章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第四条 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促进行业发展,承担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培训、评估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以《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宁民规〔2013〕7号)的文件规定标准为基本依据,自身提供的个性化服务项目应当明确服务标准。各项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和价格应当在该组织固定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上门服务时应当向服务对象出示相关服务项目的标准和价格。 第六条 服务组织未公示服务标准和价格或上门服务时未向服务对象出示的,服务对象可以拒付服务费用。 第七条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办法等,对由其转介的服务质量和后果负责,并定期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抽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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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邦尼老年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一套“居家养老管理及评估移动办公系统”。 这套系统是基于系统科学的居家养老管理机制,利用当前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发的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现代办公系统。 在该系统的支持下,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区、办事处、区及市级管理中心能够全面高效地完成全部“居家养老”服务的系统管理与动态评估业务。 本系统分为“市级管理平台”、“区级管理平台”、“办事处管理平台”、“社区管理平台”、“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及“志愿机构管理平台”六大管理平台。 承担政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该系统科学地安排服务人员、制订服务计划、对服务情况进行动态考核监督、向主管部门上报服务情况并进行及时准确的费用结算。 市、区、办事处、社区可以通过该平台履行服务对象的审批程序、履行服务费用结算的审批程序、实现服务对象与服务机构和志愿机构的动态衔接、对服务的执行进行动态跟踪查询、及时考核监督服务情况、有计划地对服务的必要性和实效性进行科学评估、进行全面的服务统计等工作。 该系统在确保“先进性”、“实用性”、“高效性”的基础上,以本机构几项专利技术为基础,将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结合起来,全面引入了“移动办公理念”--每一项重要的业务审批操作,均可通过本系统特别的端口向有关责任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以保证系统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本移动办公系统开创了国内居家养老管理信息化的先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4、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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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哪里可以找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软件?

哈尔滨邦尼老年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一套“居家养老管理及评估移动办公系统”。 这套系统是基于系统科学的居家养老管理机制,利用当前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发的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现代办公系统。 在该系统的支持下,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区、办事处、区及市级管理中心能够全面高效地完成全部“居家养老”服务的系统管理与动态评估业务。 本系统分为“市级管理平台”、“区级管理平台”、“办事处管理平台”、“社区管理平台”、“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及“志愿机构管理平台”六大管理平台。 承担政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该系统科学地安排服务人员、制订服务计划、对服务情况进行动态考核监督、向主管部门上报服务情况并进行及时准确的费用结算。 市、区、办事处、社区可以通过该平台履行服务对象的审批程序、履行服务费用结算的审批程序、实现服务对象与服务机构和志愿机构的动态衔接、对服务的执行进行动态跟踪查询、及时考核监督服务情况、有计划地对服务的必要性和实效性进行科学评估、进行全面的服务统计等工作。 该系统在确保“先进性”、“实用性”、“高效性”的基础上,以本机构几项专利技术为基础,将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结合起来,全面引入了“移动办公理念”——每一项重要的业务审批操作,均可通过本系统特别的端口向有关责任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以保证系统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本移动办公系统开创了国内居家养老管理信息化的先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6、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丹丹 DB51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DB510100/T121—2013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康宁、高学伦、高剩勇、朱庆海、刘英、陈少雯、侯丹、廖华。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管理及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的政府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为居家的老年人举办的公益性养老服务项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340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MZ008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上门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理发时应按照老人意愿修剪头发,做到美观整齐,老人满意。服务人员无法处理的故障,应帮助老人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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